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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楊春榮 - 研習.進修 | 2026-03-15 | 點閱數: 5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學務輔導工作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計畫及本市 115 年度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實施計畫辦理。

二、課程資訊如下:

(一)辦理日期: 115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至 4 月 2 日(星期四),共 3 日。
(二)上課地點:臺南市立關廟國中 3 樓視聽教室(臺南市關廟區中山路二段 172 號)。
(三)參加人數:招收 90 人。

三、調查專業人員培訓資格如下,並依序優先培訓:

(一)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尚無人員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證書者,應指派人員報名參加。

(二)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114 學年度性平會之主任委員及執行秘書,尚未取得初階證書者。

(三)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尚未取得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證書之校長、學務主任、生教組長(或生輔組長)及性平業務承辦人。

(四)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專任教師,對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議題具熱忱者。

(五)本市執業律師或其他對校園性別事件議題富有熱忱者。

四、報名方式:
(一)本市教師請於 115 年 3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至學習護照報名(課程代碼: 315409 ),並同步填寫 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PS8iPerrgkdKJrLv6
(二)非教師身分者請逕至上開 Google 表單填報資料。
(三)錄取名單預計於 115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公告於本局資訊中心網站。

五、參訓人員須全程參與,不得缺課、遲到或早退;每堂課遲到或早退 15 分鐘以上者,該堂課程不予計時,全程參與者,核發 24 小時初階培訓結業證書。課程涉及案例研討部分,應遵守保密原則。

六、本案聯絡人:關廟國中輔導室吳重德主任,電話 06-5951181 分機 225 。

七、補充說明:

(一)請承辦學校核予所屬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二)請各校核予招生對象條件(一)、(二)、(三)者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三)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筷。

(四)校內汽車停車位有限,請參加人員儘量共乘,如校內停滿請轉停至學校旁山西宮停車場( 8:00 開放,由側門進入校門),請於 8:35 前完成報到,8 時 40 分準時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