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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青青 - 人事室 | 2025-03-11 | 點閱數: 59

 

請同仁應確實遵守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差勤管理要點第 10 點第 1 項第 3 款-嚴禁上班時間內擅離職守、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及其他有礙辦公秩序之情事及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規定,以免影響民眾對政府機關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