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4月22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30573824號函轉教育部同年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36000669D號函辦理。
二、該修正案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該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李小姐,電話:(04)3706-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