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一、依據本市115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三、參加對象:
四、請逕至本局學習護照系統報名,依配課需求可任選場次。
五、請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本案聯絡人:崇明國中林清月老師,電話:06-2907261#721/0975655685。
七、檢附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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