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復興國民中學聲明公告》
近期本校發現有校外單位於網路平台刊登營隊招生資訊,並使用本校校名及場地作為宣傳,易使家長及社會大眾誤認該活動係由本校主辦、協辦、授權或同意辦理。為維護學生安全、家長權益及本校聲譽,特聲明如下:
一、本校暑假期間未核准任何校外單位使用校園場地辦理收費營隊或其他營利性教學活動。
二、任何單位申請使用本校校園場地,均應依《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始得使用。
三、再次重申,校園場地係供學校師生教學使用,任何人或團體擅自占用學校場地教學牟利,均將嚴重侵害學生及合法申請使用者權利。
四、敬請家長及學生報名各項營隊前,務必查證主辦單位、活動場地、保險及是否合法取得場地使用許可,以維護自身權益。
特此公告。
臺南市立復興國民中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