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下學期期末欲轉入本校學生注意事項
本校為總量管制學校,學生轉入事宜依113年12月24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32529461號函修正之「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第13點辦理。
114學年度下學期期末,國中一升二年級可轉入本校學生數:4名;國中二升三年級可轉入本校學生數:12名。
請114學年度下學期期末欲轉入本校家長注意:
(一)登記:請於6/29(一)17:00前填寫google表單並上傳相關文件登記:
登記表單網址:請點連結填寫
請上傳以下二文件(掃描或拍照均可)
1.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均需有詳細記事,且至少有一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學生同戶籍。獨立戶者優先)
2.居住事實證明文件:下列居住事實証明文件(擇一繳交即可,地址須為戶籍地址,名義人須為學生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若使用google表單有困難,請持以上紙本文件至本校現場登記
居住事實證明文件種類(擇一繳交)
優先通過及入學
1.設籍地建物所有權狀(請勿繳交土地權狀),或房屋稅繳款單,或建物謄本
優先通過
1.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租約3個月以上,並須涵蓋登記日期)
2.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3.三個月內水費、電費、瓦斯費、中華電信室(市)內電話費帳單或收據(一期)
經審核較大機會通過
1.三個月內行動電話帳單或收據(一期)
2.三個月內信用卡帳單或收據(一期)
3.三個月內有線電視帳單或收據(一期)
無上述證明文件
可附其他證明文件以證明學生確實具居住本校學區事實,需經本校審核認定是否有效,列為備取
(二)公告錄取:7/1(三)上午10:00前,於本校首頁公告可轉入學生名單。
(三)轉入:請經公告後可轉入學生家長配合:
1.請於7/1(三)-7/6(一),每天上午11:00前,於原就讀學校辦理轉出後,攜帶父母雙方身分證件,以及原學校轉出證明至本校教務處辦理轉入及編班作業,相關文件請一併帶至本校。若未於期間轉入視同放棄,名額由備取者遞補。
2.若學生有各種特殊身分(例如原住民、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子女),請於轉入時一併將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一併登記各項補助減免作業
3.若為國二升國三學生,本校暑期輔導課於7/13(一)-8/7(五)上課共計20天,每天5節課(07:30-11:55),請於轉入時確定是否參加課程。
(四)備取學生,經可轉入學生報到後若有剩餘名額另行通知,再於原校辦理轉出後至本校轉入
諮詢專線:復興國中教務處註冊組06-3310688分機103、110
